黑龙江大庆用友17704591918 减免税表比对异常

用友软件17704591918
2025-04-03
情况一、本期填写的适用3%减按1%政策的本期发生额大于开票的1%征收率的不含税金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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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有未开票收入的情况比较容易出现。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3季度销售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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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未开票收入,按先总后分原则,总的超过30万,征税,分项都是未开票,那直接填到征税的栏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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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填写减征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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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比对就会出现填写的适用3%减按1%政策的本期发生额大于开票的1%征收率的不含税金额的2%。因为本身没开票,系统直接以你填写的2%金额和你开的1%发票销售额的2%对比,自然是大于的。
没关系,正常提示类,提交申报即可。
情况二、本期填写的适用3%减按1%政策的本期发生额小于开票的1%征收率的不含税金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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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就更多了,有填写小微免税的基本会出现这种情况
比如下面这个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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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销售额小于30万的,那么享受小微免税。
接下来,分开看,分开看就很简单,专票部分不能免,因为专票下游要抵扣,上游得交税,普通发票可以免。分项就分析完毕。
接下来就是填写申报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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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不免自然是填写到征税栏次,因为开了专票,所以其中项也要填上。普通发票免税,享受的小微免税政策,那就自然是填写在第9、10栏次。
专票是3%减按1%,所以先填写20的3%=0.6在15栏,再填写20的2%在减征栏次,最后得到应纳税额0.2,至于普通发票,那直接就是在免税的17,18栏,系统自动按3%生成。
也就完事了,是不是也是先总后分??
涉及减征,再填写一个减免税明细表,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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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明细表填写的4000,实际按1%发票的计算是5000,小于开票的。
差额计税也会出现这种比对问题,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成都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季度提供建筑服取得含税收入50.4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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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填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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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8000,按开票计算就是9980.20。
这些都是正常比对提示,不用管,你检查了你数据无误,直接提交申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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