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用友17704591918 分公司独立核算与汇总纳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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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分公司独立核算与汇总纳税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经营情况应并入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即使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其实际税务处理仍需与总公司合并申报,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允许单独申报。

这个特殊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二十四条“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2、分公司是否能单独享受税收优惠
分公司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单独作为法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加计扣除政策通常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范围,而分公司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税收优惠需由总公司统一申报和享受。进一步说明,分公司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但前提是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由总公司统一汇总计算。

3、实际操作中的限制
实际上,如果分公司未进行汇总纳税备案,则税务机关通常会将其视作独立纳税人处理,分公司无法享受任何税收优惠。例如,指出,若分公司不并入总机构汇总纳税,而是选择独立申报,则只能按照25%的基本税率纳税,并不能享受任何税收优惠。

综合以上分析,在总公司未进行汇总纳税备案的情况下,分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单位,其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加计扣除)需由总公司统一申报和享受。分公司本身无法单独享受税收优惠,因此在当前情况下,分公司不能单独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其实如果你是真正执行跨省分公司汇总纳税政策的分公司的话,那你是根本不用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的。
你只需要拿着总公司出具的A109010分配表,然后自己再填写预缴申报表就行了,你根本不需要填年度汇算清缴报表A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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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年度汇算清缴A类报表基础信息表101也没有你选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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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就会说,这101不是有跨地区经营企业分支机构的选项嘛
请注意,这里的跨地区分支机构是特指的,和大部分企业都无关。
分支机构( 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 ,比如国税函[2011]211号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中石油、中石化下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年度应纳所得税额50%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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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 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也是特指,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企业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年终进行汇算清缴。上述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使用《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进行纳税申报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
上面都是说跨省的分公司。
那省内的分公司呢?这个各省有各自的管理办法。
比如四川省的规定,如果你不是文件规定的特定企业(主要指的一些大国企,什么电力公司等),管理办法都是省分公司不做所得税的申报,也就不就地预缴,都有总公司申报,因为都是同一个省,也不存在像跨省那种税源分配的麻烦(也是方便纳税人)。
但是实际上,也有很多分公司还是在独立纳税申报。
这是咋回事呢?
虽然我们说税源不跨省了,但很多地区税务局还是希望你在当地纳税,比如成都总公司,西昌设立分公司,也不是文件规定的比照57号文执行的总分机构,文件就是规定所得税总公司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不就地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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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际上很多这种分公司还是在独立做申报,汇算清缴。其实就是管理的问题,一方面是税务局不会主动去让你纠正,你分公司把税交我这边我还让你纠正,这个都不会主动去干这个事,还有一个确实很多纳税人根本不会去提出疑问,甚至根本不知道,更不会去做总分汇总纳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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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做这个备案,系统自然不会给你标识你是汇总纳税企业。
到时候系统给你弹出来的申报表还是按独立纳税给你弹出来预缴申报表和汇算清缴报表。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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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是稀里糊涂的,就这样先干着呗,有些纳税人分公司多,如果要分配,每年做汇算麻烦的很,各种分配,还要联系分公司提供大量调整资料信息,索性也懒得管了,你们自己当地自己申报吧。
所以现状据我了解基本就是这样,但是分公司这个时候申报企业所得税与一般企业一样。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果你有分公司,你首先要知道你是跨省的还是省内,如果你希望汇总纳税,那你首先肯定是要主动去备案总分机构的,否则最后稀里糊涂的分公司也给你整成自行做汇算清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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